《北京晨报》讯,日前东航(600115-CN;00670-HK)返航事件中的两名乘客黄春明和陈卫国,在收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法院回复,将在“五·一”假期后给立案通知书。
黄春明表示,他们两人的代理律师已经向官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除要求东航公司在国家级媒体上道歉外,他们还要求东航赔偿每位当事乘客双倍的购票款1,32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