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2600)昨发澄清通告,否认公司在吸收合并原山东铝业股份时有财务造假。中铝强调,经公司核实,山东铝业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批准和披露程序。
近日有内地媒体指中铝在合并原山东铝业时涉嫌财务造假,中铝指出,有关报道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就报道所提及的募集资金投向、财务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山东铝业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山东铝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是按招股说明书披露和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和变更,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
独立财顾指方案公正
中铝续称,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对山东铝业进行审计,并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山东铝业上市时,即成立了独立的财务、计划、营销和人力资源等管理机构,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账簿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独立运作。山东铝业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批准和披露程序。
同时,中铝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时,中铝聘请的财务顾问和山东铝业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均认为,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的确定方法合理,并综合考虑了合并双方股东的利益,具有公正、公允性/具有合理性。
山东铝业于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中国铝业于2001年9月成立时,山东铝业71.43%的股份经合资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投入中铝,其后于2007年被中铝换股吸收合并,并于换股完成后注销。